|
一八三○年十月七日穆勒和葛馬利結婚。他們結合在同一的信心原則上,四十年之久,同心事奉主。他們遵從路加福音十二章三十三節主的話,變賣他們僅有的一些,賙濟窮人,積蓄財寶在天上。他們為著基督自願貧窮,從不後悔所行,反而畢生奉行不懈。他們有夠多日常的機會來相信神的供應,證明神的信實,經歷神是一位聽禱告的主。(詩六十五2)神能保守信靠祂的人,不至失腳,不至跌倒。在他六十年倚靠主的生活中,他的信心從不畏縮。他能清楚指出,有五萬件事明顯的得著禱告的答應,其他還有無數的例子,雖然不能逐條指明,無疑都是神看顧的憑據。 很少人能夠走上讓神來照顧祂兒女生活中最小之事的道路,是因為很少人能完全放下他們對生活的一切掛慮。他膽敢信靠主,是因他信主是那位連我們頭上每一根頭髮都數過,且不許任何一隻人們所輕看的麻雀任意掉在地上的神。祂向祂的兒女保證說:「所以,你們不要懼怕,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。」(太十29-31)所以,穆勒得蒙神的應許得以經歷「神是聽禱告的神」。並且在往後的年日神使信靠祂的穆勒不只不跌倒,也能免去絆腳的緣由。 但是信心的路上並非一帆風順,因為神要藉著環境的困難,訓練他們的信心,使他們能夠承擔更大的任務為神做更大的見證。在他太太六個疾病的困境中,神使他們更堅定的認識,神是一位預知人們急需,也供應人們急需要的神,祂在我們特別的需要上,和每日飲食的需要都一樣值得我們信靠的。 另外穆勒一生所貫徹的原則是絕不因個人或神的工作而「欠債」。這是根據羅馬書第十三章第八節所說的:「凡事都不可虧欠人」(擴大聖經註:不在任何事上,欠任何人),他與他太太決定寧可挨餓,不願欠錢買東西。如此他們就學會他們可花多少錢買東西,該把那些東西給別人,或為別的需要花錢。穆勒屬靈生活的另一個律例是,凡他手中任何錢,若已指定了特定的用途,就不能用在個人,或其他事上,連暫時挪用也不可。雖然,他的日常需用常常用盡,但他決不動用其他已經指定用途的款項,來支付日常的支出。在成千上百次的困境中,有些特定的款項,似乎是唯一,且方便的方法使他脫離困境,但他拒絕改變原則,寧願讓自己陷在新的困境中。信靠神,就是相信祂所安排的環境不會逼我們去使用不該用的款項。信徒最嚴重及致命的錯誤是在此種困境中缺乏良心感覺及信心,挪用一個款項來應付另一方面的透支,希望以後再補回這個支出。有一個著名學院的校長,他是某一個機構的負責人,因為破產,而道德失敗,這是起因他把別人的慈善捐款用在別的用途上,直到眾人對他的信任完全喪失。 信心的生活,也必須是良心的生活。向神信靠及信托,向人真實及忠信,這兩者並肩而行,在我們人生旅程中是完全和諧的。 下例記載一些他們初步信心生活的見證: (一)當他放棄教會固定薪水,在教會門口放一個箱子,單單仰望神感動信徒奉獻來支持他的需要。他要求教會管錢的弟兄,每週按時開箱,把所收的奉獻交給他。但是有時管錢的弟兄因為奉獻很少不好意思交給穆勒,有時疏忽忘了開箱,而耽誤了穆勒的供應。在這些情況下穆勒學習完全仰望神,甚至也不敢提醒弟兄去開箱子。但是每次在最緊要的關口,神常使穆勒的困境得到解決。也因此訓練了他堅定信靠神的信心。 (二)穆勒在學習財物信心的功課上,持守了得到神供應的律,就是主在路加福音六章三十八節所說的:「你們要給人,就必有給你們的。」有一次穆勒夫婦家中麵粉用盡了,但一直沒有主的供應。所以,穆勒就對他太太說:「可能我們有一些地方攔阻了神的供應」。於是他們就在家中尋找查看,看看有什麼東西是多餘而沒有給出去的,一直找到地窖,發現有一塊奶油。於是,他們把奶油切一半送給教會中一位窮寡婦。這位寡婦身體不好,醫生對她說她需要喫奶油才能康復,但她沒有錢去買,於是她向神禱告,求神供應奶油。不久穆勒便把奶油送到她家,答應了她的禱告。當穆勒回到家時,有一位不知名的人已把一袋麵粉擺在門口。由此穆勒夫婦得到一個教訓,只要我們遵行神供應的律,我們的供應必不致斷絕。 (三)穆勒信心的增長是與愛心聯在一起。使徒約翰對信徒指出,禱告蒙神應允的條件是,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。而無虧的良心是根據我們是否履行愛弟兄的命令。他說:「凡有世上財物的,看見弟兄窮乏,卻塞住憐恤的心,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�堶惟O?小子們哪,我們相愛,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,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。」(約壹三17、18) 有一次,一位衣著樸素,面帶愁容的婦人前來參觀穆勒孤兒院。穆勒看見她便親切地與她交談,談話間穆勒開始關心這位前來參觀姊妹的景況,於是穆勒向她說:「姊妹你不要憂愁,如果你經濟上有困難,你可以放心,我願意把我所有的一半分給你。」但這位姊妹回答說:「穆勒弟兄你誤會了,我不是有經濟上的困難。是因我丈夫最近過逝,我想把一筆遺產捐給孤兒院。」 穆勒不但關心信徒個人的需要。他常常捐助其他信心事奉的團體。在宣教大會中推薦別的團體給眾人知道,而很少提到自己的工作情況。在二次大戰期間,英國經濟情況不好,有很多宣教團體受影響,戴德生的內地會也是如此。但是穆勒一直是「中國內地會」最有力的支持者,無論是在屬靈或財物上。 (四)穆勒信心服事上另一個原則是誠實地接受及運用所有的捐贈。對一些不合原則的捐贈,概予拒絕。下面是他的一個例子: 一八五六年,穆勒收到一張一百鎊的支票,捐贈者希望穆勒用它開始積蓄為自己養老之用,但他看出這是一種試探,叫他放棄二十六年來在孤兒事工及自己的事上,一直所持守的原則,所以穆勒寫信給這位捐贈者,把自己的原則告訴他,等候他回信再處理這筆奉獻。 穆勒寫著說:「謝謝你的來信,一百鎊支票已經收妥了。我們家人一直沒有財產。二十六年我未以傳道人身份收過任何薪金,也沒有從孤兒院或聖經知識協會支領過一分薪金,我們需要什麼,就跪下來求神賜給我,祂就感動人的心來幫助我。因此,二十六年來,我們所需的,都豐盛得著,我們一無所缺。對我們來說這是蒙福的生活方式,絕不厭倦,並且一天比一天覺得因此得福。 我從未為自己或家人作過打算。只是我見人有需要時,比方見到一位年老寡婦,一個病人,一個無靠無依的嬰兒,我一定不惜大量使用主賜我的金錢。深信若我自己或家人,任何時候有所急需,主一定會豐盛地把我給窮人的,視為借給祂自己,而還給我。在這種情形下,我不能接受你善意的捐贈。凡是有心幫助我們家庭開支的,若是不經我請求而給的,我是感恩領受。或是為孤兒院的需要我也感謝的領受。但你的意思似乎專為的我將來打算,我覺得會使一向豐盛賜與每天所需之糧的天父不悅。 「假若我有誤解了你的信,請告訴我。我暫時保管你的支票直到你回信的時候。暫且不管你信的意義,我總是深深感謝你的關懷,我會為你每天禱告。求神在屬靈及屬世事上,都厚厚賞賜你。」 兩天以後,穆勒就收到回信,那位捐款的人請穆勒把那一百鎊用在孤兒身上,穆勒就欣然接受他的捐款。隔天,他又送來一百一十鎊。四天以後,再送來一百鎊。
回到目錄 上一頁 下一頁 |